公元一九三六年,元宵。  
雲林小鎮的媽祖廟前,鑼鼓喧天,一片燈海。
可是就在這同一時間,住在村北竹林一隅那間「土角厝」內的阿松一家,
卻正籠罩著一股濃濃的哀愁……。
   
 阿松的長子明德(談學斌飾),在吃完湯圓後,就要去當「田頭家」劉東海(長青飾)的「契子」了,妻子阿滿(陸小芬飾)即使再堅強,也忍不住痛哭失聲;且說阿松(馬如風飾)原是東海的「長工」,受到東海及頭家娘春綢(曾亞君飾)的諸多照顧,為了報答東海的恩情及安慰失去親生兒子而發瘋的春綢,也為了明德的將來,他不得不忍痛將明德送給東海當「契子」,期待他能從此脫離貧窮,過好日子。
 生來就是一雙大腳ㄚ子的阿滿,大家都叫她「大腳滿」,平日以醃鹹蔡,沿接叫賣來貼補家用。她本以為明德當了大地主的「契子」後,生活得以改善,但是天不從人願,明德從此招惹到劉家二奶奶鴛鴦(林秀芳飾),生活日漸愁困,鴛鴦更逼阿滿與阿松不得與明德相見,要割斷他們的親情,要他們骨肉分離。
阿滿和阿松因此搬離故鄉,回到阿滿的娘家。阿滿與年青時的追求者火慶相遇,火慶為報復阿滿當年不接受自己的感情,惡意陷害阿松,所幸天助(王惠五飾)的幫忙才得以洗刷冤屈;但阿滿的娘家郤因火慶的刻意縱火而家毀人亡。
 阿滿與阿松傷心離開,來到漁村討生活,在一次的出海中,阿松意外失蹤。堅強的阿滿並沒有因此而被命運打敗,她一肩挑起生活重擔,含辛茹苦地養大孩子。
 幾番寒暑已過,二十三年後,經過了「三七五減租」、「耕者有其田」的土地政策變革,阿滿有了自己的田地,而大地主東海亦因而轉型投資生意,然不料卻被其二夫人鴛鴦及其弟三吉(高明偉飾)騙走全部家產,劉家因而破產,明德夫婦飲恨而亡,留下孤女彩鳳(況明潔飾)。
 阿滿不忍彩鳳隻身在外無人照顧,將彩鳳接回養育成人。
彩鳳遺傳了阿滿的大腳ㄚ子,常為了腳大受人恥笑而傷心,但阿滿卻安慰彩鳳說:「大腳有什麼唔好(不好)?大腳才屹會在(站得穩),大腳才走會遠,才賺有呷…所以我尚愛人叫我大腳阿媽。」話雖粗淺,但卻蘊含了深深的哲理。  
 彩鳳從此不僅傳承了阿媽的大腳,更傳承了阿媽一切的好,她以堅貞的心、堅韌的意志,踩著大腳,走過無數辛酸的歲月。她雖有許多徬徨無依,有煎熬、有屈辱,但她以傳統的婦德,克服一切,打拼開創出一條成功的路,以不辜負「大腳阿媽」對她的期望。  
 這時的她真想跟「大腳阿媽」一樣,撩起自己的褲管讓自己的孫女也看看自己的大腳,然後驕傲的告訴她們,我是「大腳阿媽」。
 
阿 滿 人稱「大腳阿媽」,典型的臺灣婦女,平凡、堅韌,靠著這雙粗糙帶有裂痕的大腳,不斷的在為家庭、為下一代在打拼。 阿 松 阿滿之夫,為人善惡分明,具正義感,為報答「田頭家」的恩情,忍痛將長子明德過繼給他當「契子」,後因工作發生意外而失蹤。
陸小芬 馬如風
彩 鳳 阿滿的孫女,她傳承了阿媽的一雙大腳,更傳承了阿媽的一切的好,她以堅貞的心、堅毅的腳步、堅韌的意志,走過心酸的歲月,克服所有的煎熬、屈辱。 明 德 彩鳳之父,阿滿之子,自小孝順顧家,為了替父報恩,過繼給「田頭家」當「契子」,可是造化弄人,讓他家道中衰,最後連自己的家都顧不好。

況明潔 談學斌
劉王春綢 明德的養母,因親生兒子添福發生意外過世而精神失常。 劉東海 明德的養父,是個大地主,為人正直,熱心助人。
曾亞君 長 青
楊鴛鴦 劉東海的「細姨」,出身風塵,貪圖劉家財富,設計纏劉東海,且懷有他的骨肉,劉東海因而不得不娶她為「細姨」,是個壞心 眼的女人。 楊三吉 楊鴛鴦之弟,好吃懶做,一肚子壞,為謀奪劉家財產,與鴛鴦狼狽為奸,聯手設計,迫害明德。
林秀芳 高明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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